維冠死亡的大多是年輕的中產家庭,在食安被揭發之後,住安是另一個台灣的嚴重問題。在內需的產業,國家的角色缺席太久,放任自由市場的邏輯,缺乏國家監督,國家也只以興利為目標,讓私有市場的功能高於國家,甚至箝制國家的權力。一般人民,即使有儲蓄,只願意置產,不願意或無法花太多錢維護與經常整修房屋。內需產業在台灣是一個應該努力發展的產業,也是台灣在經濟發展之後,早就應該提升的產業。在房地產堆積太多資本,造成資本的無法循環流通,危害新興產業的形成,高房價也擠壓所有其他的消費,是一個必須要剷除的大害。

很多人主張不要蓋太多社會住宅,利用現有空屋即可。但空屋到底有多少是可以居住的,沒有足夠的調查資料,囤房的確是個問題,但有些空屋真的有無法居住的理由。香港設定房屋的居住年限是50年。高自有率和高房價,讓房屋缺乏靈活使用的可能性,也讓很多人動彈不得。我在美國大概每幾年就搬一次家,發現搬家和換屋是一件平常的事。很多家庭會隨著人口變動、老化,隨時調整居住的方式,有時租屋、有時買屋。台灣很多房子早期蓋得非常簡陋,之前的分區使用也沒有真的遵守,安全、噪音、使用衝突問題多到無法列舉。光是掉落的磁磚就是一個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。

我之所以主張社會住宅必須要蓋,就是認為社會住宅的興建是空間重建的機會,可以形成新的社區關係,有較大的公共空間,以及重新調整空間使用,減少衝突。

社會住宅可以變成台灣都市更新的過渡空間,例如,鼓勵有屋的獨居老人搬進社會住宅,讓出房屋給年輕家庭住,是另一種的以房養老的方式,也可變成一些社區改建時的中繼住宅等等。

社會住宅是開始鬆動"自有權的概念,彰顯和提升住宅的使用價值。

台灣隨便爛房子都是天價,交換價值完全貶抑房子應有的使用價值。高房價把所有人都套牢,整個都市也動彈不得。

拼命買了房子,卻無法保證從此安身立命,因為,這些房子很有可能會要命。這樣的句子可以造很多,邏輯就是作繭自縛。

社會化住宅,重建住宅應有的使用價值,是一個解套的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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